什么是商品数量条款?
发布时间:2020-11-13 浏览次数:1131次
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。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,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,否则,买方有权提出索赔,甚至拒收货物。我们可以看到交易双方约定的数量是交接货物的依据,因此,正确掌握成交数量和订好合同中的数量条款,是非常重要的。
一、数量条款
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,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。按重量成交的商品,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。
1、商品数量的计量单位
在国际贸易中,常见的以度量衡制的计量单位有以下四种:公制、英制、美制、国际单位制。我国出口商品采用的是国际单位制,除照顾对方国家贸易习惯约定采用公制、英制或美制计量单位外,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
不同的国家如果使用不同的度量衡制度,会导致同一计量单位所表示的数量有差异。例如,就表示重量的吨而言,实行公制的国家一般采用公吨,每公吨为1000公斤;实行英制的国家一般采用长吨,每长吨为1016公斤;实行美制的国家一般采用短吨,每短吨为907公斤。
2、商品重量的计量方式
在国际贸易中,按重量计量的商品很多。通常计算重量的方法有下列几种:毛重、净重、公量、理论重量、法定重量和实物净重。其中净重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计重办法。
二、注意事项
数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,在拟订时要注意下列几点问题:
1、正确掌握成交数量。
2、明确计量方式,是以净重,还是以毛重计算。明确计量单位,例:以"吨"计量时,要订明是长吨、短吨还是公吨。
3、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数值、字眼,避免采用“大约”、“近似”、“左右”等带伸缩性的笼统字眼来表示数量。并且要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,例:在粮食、矿砂、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,对于"溢短装"和"约"量必须在合同中订明增减或伸缩幅度的具体百分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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