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贸人请查收!12月外贸新规来了!
发布时间:2023-12-01 浏览次数:621次
国内政策
【我国对特定石墨物项实施出口管制】
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经国务院批准,决定对商务部、国家国防科工委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(《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》)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。其中,高纯度、高强度、高密度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,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,未经许可,不得出口;同时,取消对炉用碳电极等5种主要用于钢铁、冶金、化工等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的低敏感石墨物项的临时管制。上述政策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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